导读:法律分析: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条件:
1、本市户籍开具所需材料:
购房人为单身未婚的,需准备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购房人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1、本市户籍开具所需材料:
购房人为单身未婚的,需准备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购房人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外地人开具购房证明条件:
非南京户籍,购买首套住房时,应另外提供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保或个税年限不够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可以买1套:
40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学历必须有学位证,或者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开证明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南京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近年来,南京也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南京市民就一直为银行的房贷政策担心,害怕自己原本的紧张房贷变得更加雪上加霜。而且对于具体的南京购房证明该如何去开,需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等具体的事项都不清楚,下面就由“律图”来为您解答。
一、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相关文件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3、系统查实认定。
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二、南京开购房证明的特别提示
1、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2、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3、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三、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单位
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关于在南京购房证明开具的具体事项规定,广大市民可按照上述提示进行操作,基本上可以解决在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困惑。但现实生活中如还有群众想更深入的了解,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南京购房证明,南京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南京购房证明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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