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其他消费税按法律规定计算。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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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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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价定率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价外费用”指纳税人在价款之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例]某日化厂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元(含增值税),那么计征消费税的依据经过换算为100元[117÷(1+17%)],则:
消费税税额为100×30% = 30元,增值税税额为100×17% = 17元。
(二)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公式中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纳税消费品的数量,由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其含义也有所不同,具体含义是: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在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中,对黄酒和啤酒是以吨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对成品油是以升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人所采用的计算单位可能会与规定的计税单位不一致,这就需要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其先换算成规定的计税单位。税法规定的换算标准如下:
(1)啤酒1吨=988升 (2)黄酒1吨=962升
(3)汽油1吨=1388升 (4)柴油1吨=1176升
(5)石脑油 1吨=1385升;(6)溶剂油 1吨=1282升;
(7)润滑油 1吨=1126升;(8)燃料油 1吨=1015升;
(9)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三)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即复合计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自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财税[2006]33号)
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元=0.1(万元)
[注:1吨=1000公斤=2000斤]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0%=0.76(万元)
此外,税法规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应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以外汇结算销售款时,应当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在将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时,其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销货款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上述的哪一种折合率,并且在确定后的一年不得进行变更。
《消费税暂行条例》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怎么计算应纳税额相信大家都了解了。消费税的计算可以以销售收入为基础,也可以根据销售数量计算,也有两者混合计算的情形。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整人们的购物方向,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制定的,商家要追求利润,会将消费税加入到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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