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养殖业用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
2020年养殖业用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养殖设施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020年具体的养殖业补贴标准各地区还在加紧制定,但从目前的政策指向来看,动物防疫补贴、农机补贴、沼气建设补贴、牛羊猪鸡禽畜规模养殖补贴等都还是有的。
疫情期间养殖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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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新政策包括加大对养殖户的财政补贴、对于本集体成员按照规划申请养殖用地的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模以上的养殖户需要定期检疫检验等。对于农村养殖户来说,新政策中提高加大补贴力度,这样可以降低其养殖成本。一、最新养殖新政策有哪些?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可以在上面建造养殖用房,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的前提下,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选择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审批需要一定的流程: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综上所述,养殖业在我国农村是重要的产业,每年都有一些新政策出台,在最新的政策中,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比如加大对养殖户的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简化养殖用地的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不用审批。另外,新政策中要特别对强化检疫检验做出要求。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养殖业政策,疫情期间养殖业政策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养殖业政策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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