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代理词范文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5 13:43:21

导读: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庭审结束后的几天内向法庭提交正式的代理词或者代理意见,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阐述本方的观点,以便法庭采纳本方观点。

一、代理词的定义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庭审结束后的几天内向法庭提交正式的代理词或者代理意见,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阐述本方的观点,以便法庭采纳本方观点。

一、代理词的定义
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 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
二、代理词的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
(2)序言
序言可以理解为即开场白,言简意赅,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3)正文
正文部分即陈述事实,表明己方观点,提出证据,以及针对对方材料,反驳对方不实之处。对于有纠纷的部分,要简明扼要,尽量还原事实真相,对纠纷形成及争议点,各方观点进行分析。结合证据表明己方观点支撑,以及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词范文

获取专业解读?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1、首部“审判长、审判员:”2、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3、正文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4、结束语。

当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我们所遇到的纠纷的时候,就需要专门的人员来书写一份代理词,也就是在庭审过程中单独使用的一种非正式文书。今天,律图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代理词的概念以及代理词的相关内容,让大家以后在遇到需要代理词的时候不那么陌生,能够有一定的了解。

一、代理词的概念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二、代理词的格式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下面主要介绍代理词正文的写作要求。

三、代理词的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3、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代理词中的漏洞。

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四、代理词的组成部分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上关于代理词的相关内容,代理词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进行书写的,是必须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书写,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代理词基本上分为首部、序言、正文以及结束语四个部分。而且在书写代理词的时候,应该简明扼要,突出案件的具体情况、逻辑性要强。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代理词,代理词范文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代理词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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