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类别,专利类别是什么意思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4 17:38:32

导读:一、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
1、专利类型有三种:
(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

一、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
1、专利类型有三种:
(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专利优先权可分为什么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专利类别是什么意思

获取专业解读?英国专利类别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Know-How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志权。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

一、英国专利类别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划分,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会的标准,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 和“识别性标记权利”两大类。 前者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Know-How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志权。当然,识别性标志也渗透着智力创造,只不过功能、表现形式侧重点不同而已。狭义的知识产权,指工业产权和版权。本书以产生权利的法律依据作为划分的标准。

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别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工业产权(Industry property)作为一种动产,有企业形态的产权涵义。但又是一种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具有知识形态的含义。工业(Industry)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本身就包括农业、工业、采掘业、商业等所有的产业部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待国内法加以保护。

二、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如下内容:

(1) 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这些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规定的撰写要求,以及其书写格式和签署等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2) 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的情况,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专利申请主体是否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主体的资格;

(4)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单一性要求;

(5)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的那边在各个国家所规定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毕竟各个国家的国情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当然我们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它是存在着两种的划分标准,一种是广义上的,一种是狭义上的,所以国际法和它的国内法是他们的制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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