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3 07:03:27

导读:1、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


1、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获取专业解读?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我国规定,在刑事案件之中,如果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是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寻找证据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的差异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缺陷。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侦查阶段对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未做明确规定,能否适用、如何适用需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前后逻辑关系进行推理而得出。

审判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典型概括。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这也是在审判阶段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表现。“从无”即是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对成立犯罪具有专属的认定权,反之,认定无罪也是人民法院应当享有的权利(但并非是专属权利,检察机关也享有无罪认定权)。疑罪从无原则在审判阶段得到彻底地贯彻毫无疑问。

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享有的不起诉权即是无罪认定权,行使这项权利即是适用疑罪从无原则。须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这里使用的是“应当”而不是“可以”,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法律发展对疑罪从无的原则的进一步肯定。

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依据是相对模糊的: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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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进行申请,由检察院批捕才能够进行逮捕的。如果在申请批捕的时候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会打回公安机关的申请,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确定证据之后,再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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