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证明材料。这两者是矛盾的,但
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
证明材料。
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如果能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且有对应的证明,那么电子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数据保全证书、公证书、司法鉴定书
等,这些就成了具体的证据。
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前提是可靠的存证,所以,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因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点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被采信比较困难,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刚好解决这一难题。
电
子
合
同
签
订
《合同法》第1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
为载体, 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签名法》第2条
数据电文
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因此,电子合同既然以数据电文
作为载体,即能够作为书面形式合同的一种, 可以得到《合同法》的认可与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47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48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电
子
合
同
取
证
鉴
定
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电子数据
,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
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但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电子签名法》第13条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三
方
平
台
法
律
效
力
《合同法》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
《合同法》第16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
”。
“指定特定系统”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台。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平台所使用的互联网存证、固证技术(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
也被司法认可,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第11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
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这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
。
君子签电子合同,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电子合同的签署、存证、传输等整个过程都是被公证的,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在线仲裁
等,免去了传统出证的麻烦。
电子签合同有效吗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签订合同不再拘泥于以前的纸质版,电子合同应运而生成为了目前签合同的方式之一。由于电子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很多人在签订之前都会问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在电子商务的无纸化(Paperless)世界中,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合同法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定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三、电子合同效力的认定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1)表明文件的来源;(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
电子信息一般都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向法庭出示一般有两种方式(1)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2)打印出来。我国的做法是应当提交原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资料的电脑打印件不能视为原件,而是属于复制件或抄本。
(一)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我们对“文件”并没有法定的定义,但约定俗成的观点是:书面做成的并能提供某种信息。但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不少国家已意识到运用法律确定其效力的必要性。联合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6月采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码信息具有以后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是数码信息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电子证据与电子合同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文件所代替后,这些电子文件就成为电子证据。因此,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二)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
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如同传统合同签字盖章方才生效一样,电子签名无效,则无法导致电子合同有效。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认定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
(三)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的
1.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
2.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
3.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诉讼当中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这类的证据出现。看完律图小编带来的文章后,相信此时大家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已经有所了解了吧。若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在线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电子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签合同有效吗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电子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